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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喜歡音樂
協辦單位:新浪部落

贈品贊助: 

方炯鑌Abin  壞人情歌:遺憾  10月16日  好心發行
每個人的心裡  都有一個往事缺口  『壞人』  也不例外!!
方炯鑌為你唱出心裡的【遺憾】
方炯鑌提過:「當我們的愛情變得面目全非的時候 
如果使壞能讓事情變得圓滿  我願做個壞人」
或許  這場愛情卻變成了壞人的遺憾…
你呢?你是個好人?  還是個壞人?
在你的人生中 有沒有什麼缺口
跟我們一樣  需要被一首好歌  撫慰、填滿

回饋網友  方炯鑌參加活動送Kiehl’s保養品
史上最窮的新K歌之王! 10月16日『壞人』再出輯,方炯鑌給你10首溫暖好情歌,首波主打為你唱出心中的【遺憾】。為了回饋一直支持『壞人』的網友,現在只要參加活動,就有機會獲得方炯鑌精選的Kiehl’s保養品以及限量紀念單曲等好禮喔!


官方部落格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enjoymusic/
活動網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enjoymusic/article.php?pbgid=55921&entryid=606237

 
一、    活動期間:2009/10/2~2009/10/25
二、    活動主題: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贈獎活動
三、   
四、    活動方式:
(1)    串聯貼紙(不限部落):於活動期間,在個人部落格(不限部落格平台)貼上「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」串聯貼紙,就有機會獲得Kiehl's 輕經典潤膚乳(30ml)、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限量紀念單曲以及限量精美海報。《前往>>貼紙教學
(2)    活動引文(不限部落):利用部落引用機制引用本篇「『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』贈獎活動,就有機會獲得Kiehl's 輕經典潤膚乳(30ml)、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限量紀念單曲以及限量精美海報。《前往>>引用教學

注意!完成活動指定串聯項目後,請務必於本活動文章下方回應留言,留下參加活動資料,始可參加抽獎活動!
參加項目: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贈獎活動
部落名稱:
部落網址:
引文網址:若參加引文者須填寫
身分證末三碼:
得獎通知信箱:
(若連結失效或文章及貼紙已刪除者,則無法參加抽獎)

五、    活動資格
1.    本活動不限新浪部落長參加。
2.    參加本活動之部落長,需留下正確且完整聯絡方式,否則視同自行放棄得獎資格。

六、    贈品項目:
1.    Kiehl's 輕經典潤膚乳(30ml) 1瓶/人(共5名)。
2.    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限量紀念單曲 1張/人(共3名)。
3.    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限量精美海報 1張/人 (共10名)。

七、    得獎公佈:
1.    得獎名單將於2009/10/28(三)公佈於活動文章,並發信告知得獎者。(註:每位得獎者將收到專屬於本活動的領獎通知單,故不再於得獎者部落留 言,請參加者務必於得獎公佈日期,自行至本篇文章下方查閱得獎名單,並檢查所留之電子信箱是否有收到領獎通知單)。è請依據實際狀況修改
2.    若於2009/10/29(四)下午五點前仍未收到「領獎通知」,請Mail至客服信箱service-tw@staff.sina.com.tw(請註明參加項目/中獎部落名稱/部落網址/Email信箱)。
3.    若未遵守活動規則及領獎程序,則將自動放棄得獎權利。

八、    領獎時間及方式(逾期未領獎者視同放棄):
1.    領獎時間:2009/10/29(四)~2009/11/20(五)上班日
上午10:00 ~ 中午12:00
下午14:00 ~ 下午17:00
(週末及國定假日不提供領取服務)
 
2.    領獎方式:
(1)    親自領取:請於2009/11/20(五)下午17:00前攜帶以下證件至新浪台灣櫃檯領獎(「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」,位於八德路與光復南路口)。
◎    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。(「領獎通知單」將隨「得獎通知Mail」寄送至您所登記之電子信箱。)
◎    身分證件:請攜帶「本人身分證件正本+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,但該證件需具備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,身分證件姓名需同中獎人名稱)。
◎    若非中獎人親自領取,需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分證正本(委託領獎不受理身分證以外之證件),方可領獎。
(2)    郵寄:若未能親自領取者,請2009/11/20(五)前將以下資料,寄達「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」,並註明「方炯鑌【壞人情歌:遺憾】贈獎活動」活動小組收。
◎    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。
◎    身分證件影印本:請影印「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乙份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,但該證件需具備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)。
◎    回郵信封:貼有指定郵資之回郵信封,並請於回郵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(為避免冒領,若未註明電話導致無法辨識身分者,主辦單位有權不寄發獎品),新浪台灣將以掛號寄出(請務必確認郵資是否正確,若郵資不足,新浪網無法協助寄送贈品)。
◎    請於回郵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(為避免冒領,若未註明電話導致無法辨識身分者,主辦單位有權不寄發獎品)。
(3)    所有獎項款式、型號及顏色以實際送出為主,中獎者不得挑選。
(4)    依照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需繳納10%機會中獎所得稅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需依稅法規定繳納20%機會中獎所得 稅),中獎人需完成繳稅程序後,方可領獎。依稅法規定,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
九、    請勿冒用他人部落或資料參加活動,若經發現,將依法處理。
十、    參加活動者須同意上列規定,新浪台灣保留修訂本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若有任何修改或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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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yndi05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